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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期打釐印要罰款?
    如果租賃文件沒有在指定期限前加蓋印花,印花稅署署長可在收到印花稅款及罰款後為該文書加蓋印花。而徵收的罰款會根據逾期時間長短而定。 如果遲逾期1個月內,需罰印花稅款額的2倍;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則印花稅款額的4倍;而多於2個月的話,就要罰印花稅款額的10倍。
  • 死約期內提早退租要賠償?
    一般採用的租約都會有中斷租期條款,列明一方只須給予另一方若干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便可提早終止有關的租約,而發出該通知時,租客最少要住滿若干日子(一般為12個月),俗稱「死約」。假如租約並未包含中斷租期條款,業主與租客雙方都須覆行租約的條款兩年,除非租約有另外規定,否則任何一方違約都要賠償。
  • 「一年生約,一年死約」有什麼好處?
    「一年生約,一年死約」的好處是彈性比較大,例如在樓市出現變動,租金有升跌的時候,如果業主或租客不滿意,可以行使退租權,提前終止租約。而且不是單方面保障業主或租客,例如遇上麻煩租客或業主,其中一方都可以在死約期後提出退租。而提早退租只需通知期,不用賠償整個死約期租金。
  • 欠租收樓需要幾個月?
    正確合法的收樓程序,主要分為三個步驟,時間亦會因每個個案而定,但每個程序都需要一定時間。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連同以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他租賃文件,一併交到審裁處登記。之後要將通知書副本寄給租客,再要連續三日到單位門口貼上通知書副本,完成後數天內到土地審裁處宣誓。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大約二至三日,但前題是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如果租客有反對,就需要再排期等候聆訊,大約需時半個月或以上。 最後是上門收回單位,業主得到判決書後,就要申請收樓令狀,由執達主任執行法院命令收回單位。所需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主任排期,平均大約等候一至兩個月時間。所以總結整個收樓程序,最快都需要大約三個月。
  • 按金可以用來抵銷租金嗎?
    不可以。法律上,按金原意是為了保障業主,確保租賃期滿時,業主可以收回完整無損的單位。萬一發現有任何問題,業主可以用按金去支付維修費。一般如果租客準時交租、維持物業狀況良好、遵守相關法律。到租客遷出單位之後,業主檢查後應該要於期限內,將按金還俾租客。另外,如果租客以按金交租,其實是違反租約,業主有權到土地審裁處,以法律途徑申請收回物業。
  • 收樓令申請期間,業主從保安得知租客已搬走,但租客尚未交回欠租及法庭費用。如果業主有門匙,可否進屋換鎖,中止法律程序?
    業主絕對不可以擅自進入單位或更換門鎖!若業主沒有獲得法庭批准下擅自進入物業,租客可能在幾個月後宣稱業主非法處置或挪用其遺留於該物業內的貴重物品。 業主有可能面對刑事檢控。根據《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任何人如非法剝奪租客對處所的佔用,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因此,即使保安告知業主租客已經搬走,業主不應中止法律程序,應交由法庭執達主任以正常程序收回物業。
  • 1. 如何終止住宅租賃?
    住宅租賃可以根據租賃條款或經雙方同意而終止。 一般而言,如果沒有以合約形式訂立終止租賃的通知或互訂協議,下列的普通法原則一般將適用: 固定租期租賃將在租期屆滿後終止; 就定期租賃而言,每年租賃可以最少半年的通知,而於租賃的一年期屆滿時終止;至於較短期的租賃(例如每月租賃和每週租賃)可以一整個周期的通知,而在該租賃的周期屆滿時終止。 (資料來源: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第IVA部,甚麼是分間單位? 甚麼類型的分間單位會受規管?
    「分間單位」指組成建築物單位一部分的處所。一般而言,規管範圍涵蓋住宅、工業和商業大廈的分間單位,以及不同類型的分間單位(包括板間房、床位、太空艙、閣樓、籠屋、天台屋和平台屋等),但不包括「寮屋」或「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 甚麼是「規管租賃」?
    租賃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即屬條例第IVA部所指的「規管租賃」— 租賃在2022年1月22日當日或之後開始; 租賃屬住宅租賃; 租賃中的處所屬分間單位; 租客是自然人; 租賃的目的是作為租客本身的住宅;及 租賃並非條例附表6指明的租賃,即租賃並非獲豁除租賃 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業主與租客如何議定租賃協議的形式和條文?
    條例並不包含規管租賃協議形式的條文,業主與租客可以自由議定協議的形式以配合雙方的需要及情況。如果業主與租客無法解決就協議而產生的租賃糾紛,任何一方均可透過法律程序來處理有關事宜。 就條例第 IVA 部的規管租賃,運輸及房屋局已擬備條例第 IVA 部適用的規管租賃的租賃協議範本(“範本”)並上載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tc/our_services/tenancy_matters.html),以作一般參考之用。規管租賃的業主和租客可以使用該範本,並配合他們的實際需要作出適當修改(強制性條款除外)。 地產代理監管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合製訂立租約須知,以協助業主和租客瞭解訂立租約所須注意事項、條款及雙方的權益及義務。詳情請瀏覽地產代理監管局網站 (www.eaa.org.hk)。 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條例有沒有規管維修責任的條文?
    除了條例附表7第5條規定一些關於保養及維修的強制性條款,作為條例第 IVA 部適用的規管租賃下業主義務的一部分,條例並不包含關於維修責任的條文。業主和租客可以自由議定適當的條款(適用於規管租賃的強制性條款除外)。如業主和租客就保養及維修事宜出現爭議而不能自行解決,任何一方均可透過法律程序來處理有關事宜。 source: 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如租客欠交租金,業主可以怎樣做?
    如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可以選擇採取以下其中一項行動: 採用一項稱為“扣押”的特別程序,由區域法院頒令,指示執達主任扣押租客的財物。如果租客仍然不繳付租金,便會將財物出售,並將所得收益用作償還欠租之用。申請表格及誓章表格可向區域法院登記處索取。填妥的表格交回區域法院登記處後,即完成初步程序。區域法院會在扣押財物後向業主發出通知。不過,如果業主追討超過12個月的欠租,這項扣押程序便不適用,業主應該按照正常程序以違約理由提出訴訟; 於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租客提出訴訟,以追討不超逾港幣75,000元的欠租。如欠款超逾港幣75,000元,業主可於區域法院向租客提出訴訟;或 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簽發收回管有令。 住宅租賃的租客如持續逾期繳交租金,可被視為令業主遭受不必要的不便。假如租客不理會書面警告而繼續作出有關行為,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簽發收回管有令。 Sources: 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業主可否根據法定理由沒收住宅租賃?
    租客如有以下行為,而租賃協議內沒有相關條款,則業主可按該條例第IV部沒收住宅租賃: 沒有在到期的15天內繳交租金; 將處所用作不道德或非法用途; 造成不必要的煩擾、不便或騷擾,包括持續逾期繳交租金;及 未經業主同意而改動處所的結構。 Sources: https://www.rvd.gov.hk/tc/faqs/tenancy_matters.html
  • 欠租收樓需要幾個月?
    正確合法的收樓程序,主要分為三個步驟,時間亦會因每個個案而定,但每個程序都需要一定時間。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連同以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他租賃文件,一併交到審裁處登記。之後要將通知書副本寄給租客,再要連續三日到單位門口貼上通知書副本,完成後數天內到土地審裁處宣誓。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大約二至三日,但前題是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如果租客有反對,就需要再排期等候聆訊,大約需時半個月或以上。 最後是上門收回單位,業主得到判決書後,就要申請收樓令狀,由執達主任執行法院命令收回單位。所需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主任排期,平均大約等候一至兩個月時間。所以總結整個收樓程序,最快都需要大約三個月。
  • 金誠物管是否提供大廈保安服務
    金誠物業管理公司只提供代收租/租賃管理,並沒有提供大廈管理服務。
  • 金誠物業管理收費如何?
    一般而言,金誠物管只在物業成功出租後才收取管理費。管理費為租金的5%,最少收費為每月HKD$500。

English version is translated by google trans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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